作為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就公司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公司 2015 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延期的議案》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南鋼股份 2015 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事項已經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同意,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審議程序符合《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公司 2015 年度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 12 個月,即延長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南鋼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傳明 應文祿 王翠敏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