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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因更名再次辦理資產抵押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概述
1、本次抵押基本情況
公司位于湖州市楊家埠霅水橋路 618 號的 1-7 幢和 8 幢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原抵押于中國銀行湖州市分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30 幢、31 幢、34-37 幢、47 幢、52-56 幢、60 幢、61 幢、64 幢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原抵押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經濟開發區支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并獲得綜合授信,由于公司名稱變更,需對上述不動產權證進行重新辦理,原最高額抵押將解除,公司重新在上述銀行辦理最高額抵押手續,在中國銀行最高抵押金額為 9,266.9233 萬元,期限為兩年;在工商銀行最高抵押金額為 10,380.00 萬元,期限為五年,均自本次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與銀行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之日起計算。
本次最高額抵押系公司變更名稱及重新辦理不動產權證后,再次辦理,原綜合授信額度不變。
2、本次最高額抵押審批程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最高額抵押在董事會權限范圍內,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本次最高額抵押的具體實施。
3、本次最高額抵押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抵押不動產基本情況
本次重新辦理抵押的不動產為位于湖州市楊家埠霅水橋路 618 號的 1-7 幢〔權證號:浙(2019)湖州市不動產權第 0049459 號〕、8 幢〔權證號:浙(2019)湖州市不動產權第 0049456 號〕、30 幢、31 幢、34-37 幢、47 幢、52-56 幢、60 幢、61 幢、64幢〔權證號:浙(2019)湖州市不動產權第 0049455 號〕的工業房產、綜合辦公樓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積合計 104,052.53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合計 159,264.80 平方米),賬面原值合計為 27,726.69 萬元,賬面凈值合計為 18,941.86 萬元(2019年9月30日),最高抵押金額為 19,646.9233 萬元。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最高額抵押系因公司更名及重新辦理不動產權證后,在原銀行重新辦理最高額抵押,保障公司能及時快捷按實際需求使用資金開展的業務,對公司經營不存在不利影響。本次最高額抵押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僅為 5.77%,因此本次最高額抵押風險較小并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