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協作,提前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2019年年初,陜西省安排部署24個重點行業清理整頓試點工作。實施執法部門現場“摸”,核發部門“排”“分”,兩部門聯合“清”4項措施。制定“現場兩通知、清理三張表”,指導各市執法部門和核發部門有序開展工作。依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對24個重點行業2913家排污單位開展清理整頓,共清理出待核發排污許可證或登記確認企業638家,2019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核發及登記。重點地區和非重點地區分別較國家要求提前1個月和7個月完成。
政策引導,高質量推進全面核發
陜西省2019年2月啟動排污許可證全面核發,并在生態環境部要求的“重點、簡化、登記”分類管理基礎上,創新增加“清單管理”,以污染源普查為底數,2019年年底實現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應管盡管。截至目前,全省37673個固定污染源全部納入管控,其中持證單位5594家,登記管理單位18111家,13968家單位實行清單管理。
為確保發證質量,陜西通過一企一本宣傳冊、一月一次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和管理人員全面了解排污許可政策,且逐步形成了“每個人都是改革宣傳員”的思想認識。組織召開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現場會,參會人員在企業現場了解排污許可證的用途、“一證式”管理模式等。創新建立了“企業三個月自查”制度,給予企業領證后適當過渡期,允許在自查期內變更調整,有效提高了發證質量。委托第三方全范圍開展許可證質量核查,實現核查率100%,對核查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
多措并舉,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發揮依證管理作用
制定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分解責任,將關中地區301家涉氣重點企業排污許可證提前到2019年1月全部核發,發揮排污許可在環境質量改善中的作用。
省政府印發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排污許可制改革作為重點措施內容實施考核。以24個重點行業清理整頓為契機,按照各市縣自查、省級抽查的形式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證后專項執法大檢查。省級發文通報148家企業現場抽查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檢查情況和典型違法案例,對3家單位實施撤銷排污行政許可處理,有力規范企業排污行為。
近期,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又印發了推進排污許可證后執法工作通知,將“依證執法”納入日常監管要求,省市縣三級開展了證后執法專項培訓。大氣污染防治將排污許可重點管理類別企業作為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實施管控,“一證式”管理作用逐步發揮。
制度銜接,探索建立落實企業責任制度機制
陜西省注重排污許可制度與各項制度銜接,將排污權有償使用量、環評審批排放量與排污許可證許可量逐步歸一。
銜接環境稅制度,與省稅務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的通知》,將提交執行報告作為申報稅收依據,逐步形成稅收與許可的聯動機制。
銜接大氣、水等各項制度,探索企業自證守法監管模式試點。幫助水泥、焦化行業試點企業建立依證排污企業管理制度,逐步引導企業落實排污許可證責任。
實現數據歸真,夯實管理基礎
盡管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全社會對排污許可制改革的認識還不到位,“自證守法”的理念沒有全面建立。“一證式”管理模式仍在探索階段,排污許可證后執法手段有限,排污許可核心制度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下一步,陜西省將全面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發揮排污許可證監管作用,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對照新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對全行業開展清理整頓,實現固定污染源監管無死角。二是指導各市(區)對已發證三年有效期滿的排污單位實施首次換發許可證工作,不斷提高申領質量,提升核發水平,實現數據歸真,夯實管理基礎。三是加大證后監管執法力度,逐步探索建立聯動機制,對按證排污企業實施激勵政策,引導企業提高“自證守法”能力和水平,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服務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實現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奠定堅實基礎。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