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根據近期山西開展的違法排污“百日清零”大整治專項行動部署,十項內容被列為“清零”對象。
這十項“清零”內容分別為: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反饋問題清零;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監督和晉北三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任務清零;重點排污單位超標排污問題清零;“禁煤區”散煤清零;“散亂污”企業清零;重點區域燃煤鍋爐淘汰任務清零;城市建成區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問題清零;柴油貨車冒黑煙現象清零;縣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問題清零;水污染治理年度重點工程建成清零。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潘賢掌說,以上十個方面“清零”內容并非固定不變,生態環境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時動態調整增加清零內容,讓形形色色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無處藏身。
根據統一部署,山西7月1日起開始在全省開展違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專項行動。截至7月28日,這一專項行動共督辦各類環境問題2507個,查處典型環境違法案件62件,關停取締“散亂污”企業67家。
山西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和重化工基地,生態環境相對薄弱。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人表示,“清零”就是要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把突出生態環境污染問題過一遍、掃一遍、清一遍,全面消除違法排污存量,堅決遏制違法排污增量,推動山西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