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體現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一個國家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企業的設立和經營狀況,并對其經濟發展、財稅收入、就業狀況等產生重要影響。2017年7月,習近平同志在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時強調,“要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加快對外開放步伐,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2018年11月,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習近平同志強調中國要“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當前,要推動我國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必須在優化營商環境上下更大功夫。
營商環境包括影響營商決策的各種硬環境和軟環境。硬環境主要是指一個地方的基礎設施,軟環境則包括影響企業活動的經濟要素、社會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按照世界銀行構建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評價營商環境的指標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指標反映監管過程的復雜程度和費用支出,包括開辦企業、施工許可、產權登記、納稅等方面的便利程度;另一類指標反映法治保障程度,包括投資者保護、合同執行、破產辦理和勞動力市場監管等。可以看出,這些指標均涉及營商環境的便利化和法治化。從這個角度看,提升政府服務水平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要素。
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努力,我國營商環境已經有了很大改善。我們黨和政府聚焦群眾和企業的關切,持續簡化各類行政審批,推進公平公正監管,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加強產權保護,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在2018年10月世界銀行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中,中國排名第四十六位,比去年上升32位,成為營商環境改善最大的經濟體之一。不過,我國各地的營商環境還存在一些差異,一些地方政府的各種項目審批、準入壁壘依然繁多,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仍是一項長期任務。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必須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政商關系是影響營商環境的重要因素。政府是政策制定者與市場治理者、服務者,企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健康的市場秩序能否建立,與政府、企業二者之間能否形成良性互動關系密切相關。習近平同志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落到實處,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花更多時間和精力關心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家成長。為此,要按照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政府應遵循市場規律,制定相關規則,加強監管和服務,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好服務。優化營商環境還離不開法治手段。要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企業糾紛解決機制,為知識產權保護、人才流動、勞動者權益保護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當前,我國要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必須構建開放型營商環境。這是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形成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內在需要。要通過開放促進制度建設、法規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提高市場運行效率。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壓縮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加快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對外開放步伐,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
(作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