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苓)3月18日,《中國冶金報》記者從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截至2021年2月份,陜西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48148家,其中發放排污許可證6665家,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564家,排污登記企業40919家。
自2017年排污許可制改革以來,陜西省分步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深入推進制度銜接融合,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陜西省以排污許可全覆蓋為目標,以清理整頓為抓手,通過采取部門協作、政策引導、執法聯動、技術服務等措施,率先在全國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全覆蓋。
在發證全覆蓋的同時,陜西省高度重視發證質量的把控和提升,通過平臺核查、現場幫扶等多種手段提高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并以排污許可質量核查資料為線索,開展了4297次執法檢查,逐步構建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執法模式,形成以排污許可證信息平臺線索+執法引導表+執法記錄為核心的固定源執法體系。
陜西省在韓城市的鋼鐵、火電、水泥等行業開展審計式監管試點,探索用一套制度實現政府對企業自上而下的管理和企業對政府自下而上的執行反饋,初步實現了“一證式”管理。該省將不斷加強排污許可制度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權交易制度、環境稅制度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銜接,逐步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3月1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為排污單位履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義務、主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提供了法律依據,進一步強化、優化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排污行為的監管,也為引入社會監督、形成監管合力創造了條件。
近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已印發通知,從3月20日起在全省開展2021年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專項執法行動,對發現的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逃避監管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排污單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執行報告、不開展自行監測等不規范行為予以處罰。
《中國冶金報》(2021年4月15日 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