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精神,推動我省(福建省,下同)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根據2020年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鋼鐵、煤炭、煤電、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地方政府、省屬企業可結合本地本企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擴大行業范圍),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質量、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二、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能耗方面。嚴格執行節約能源相關法律法規,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提請屬地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全面調查重點行業能源消耗,嚴格依法處置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企業,定期公布能耗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關閉的企業名單。
責任單位: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地方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完成排污許可證發證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進一步壓實企業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定期公布環保超標排放的污染嚴重企業名單。
責任單位: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三)質量方面。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地方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全面調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按規定注銷生產許可證;定期公布質量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關閉的企業名單。
責任單位: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安全方面。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依法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嚴格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定期公布安全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關閉的企業名單。
建立完善煤炭行業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并定期上報有關信息;將長期停工停產且不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煤礦,以及經復工復產驗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煤礦,納入淘汰退出范圍。
責任單位: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五)技術方面。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政府或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
落實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方案,堅決退出違法違規和不達標的煤礦,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風險大的煤礦。采取依法淘汰、引導退出、關停出清等方式,分類處置煤炭“僵尸企業”。2020年關閉退出煤礦共9處,去產能165萬噸/年。
落實好鑄造行業管理長效機制,開展鑄造行業“無磁軛(≥0.25噸)鋁殼中頻感應電爐”等落后設備的淘汰工作,促進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鋼鐵行業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退出,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取締“地條鋼”有關要求淘汰用于熔化廢鋼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做好印染、鉛蓄電池、造紙、食品等行業工藝技術裝備不達標的落后產能淘汰工作。
責任單位: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主管部門
(六)政策措施方面
1.充分發揮經濟手段倒逼作用,對達不到強制性標準,以及屬于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責任部門: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積極穩妥做好職工安置,指導企業依法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幫扶等政策,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進一步拓展安置渠道,支持企業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妥善化解矛盾和風險。
責任部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
3.強化政策約束和信用懲戒,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其失信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在“信用中國(福建)”網站等平臺公布,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責任部門: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主管部門
三、相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4月底前,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有關省屬集團(控股)公司全面摸底排查轄區或集團(控股)公司內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等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明確的淘汰類產能,將落后產能列入年度淘汰退出計劃。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執法監管責任,嚴格執行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對達不到相關要求,且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未達標的企業,情節嚴重的,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依法關停退出。
(二)落實年度目標任務
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有關省屬集團(控股)公司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完善制度、落實措施,抓好國家及省級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關企業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列入年度淘汰計劃的落后產能主體設備、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并確保落后產能設備不向其他地區轉移;組織完成對所有淘汰落后產能項目的現場檢查和考核驗收,逐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收集整理并保存好落后產能項目拆除前、中、后影像及相關文字資料;在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或集團(控股)公司門戶網站以及當地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告本地區或集團(控股)公司已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企業名單,并報省工信廳。
(三)做好工作情況報送
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有關省屬集團(控股)公司要在今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本地區或集團(控股)公司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年度工作總結書面報送省工信廳。省工信廳匯總全省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情況,并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明年1月底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