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司法秩序、實現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襄汾縣公安局嚴厲打擊涉虛假訴訟刑事犯罪。近日,經偵大隊破獲一起虛假訴訟案,有力的維護了司法公信力,促進了社會誠信建設。
2019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懷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自己未在襄汾縣某公司實際投資1800萬元的情況下,與該公司有關人員惡意串通,虛構民事法律關系和案件事實,向襄汾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致使省、市、縣三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嚴重干擾了正常司法活動、浪費司法資源、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襄汾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經過調查取證,縝密偵查,于2021年9月6日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懷上網追逃,后多次組織抓捕,并對其親屬做思想工作,講明法律法規,敦促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2022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懷投案自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民于2022年4月1日在某機場被當場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懷、林某民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襄汾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余犯罪嫌疑人正在進一步抓捕中。
虛假訴訟罪
自然人或者單位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虛假訴訟的通俗解釋
虛假訴訟又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虛假訴訟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危害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