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生態環境部會同“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在廣東省深圳市全面部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部際協調小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同志指出,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的具體行動。試點城市要通過找準自身定位和改革方向,合理確定試點路徑和任務,加強制度、技術、市場和監管體系建設等具體實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模式,為2021年后“無廢城市”試點次第推開探索路徑。試點單位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做好組織領導、實施推動、綜合協調及措施保障等工作。要提高行業企業和公眾參與度,營造共建“無廢城市”的良好氛圍。省、市層面要加大對試點城市支持力度。
“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委員會主任委員杜祥琬院士對“無廢試點”建設試點背景與意義,工作方案和指標體系進行解讀;深圳市、包頭市、重慶市、許昌市、徐州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匯報了本地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安排,浙江省、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代表介紹了在全省開展試點的工作思路。
“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相關同志,生態環境部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及“11+5”試點城市代表們還考察了深圳市梅林一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項目、危險廢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項目和建筑垃圾智慧監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