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舉報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大額獎勵的辦法》。其中明確,為進一步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全市生態環境治理,嚴厲打擊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獎勵人民幣50萬元。據悉,本辦法有效期為1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關于舉報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大額獎勵的辦法》(部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厲打擊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激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形成部門依法監管、群眾參與監督、企業知法守法、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強大工作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省生態環境廳《環境污染舉報獎勵辦法》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及其線索的舉報、受理、獎勵以及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組織或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反映本市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以下統稱被舉報人)的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或者提供相關違法線索。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用于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監測數據,或企業串通第三方運維單位實施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
(二)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
(三)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通過暗管、滲井、灌注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四)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
第四條 為進一步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全市生態環境治理,嚴厲打擊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獎勵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