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認真落實和完善政策,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等5個方面共26條具體措施,精準助力民營企業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通知》指出,稅務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并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同時,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稅務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完善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
自11月1日民營企業座談會以來,金融、財政、稅務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紛紛召開企業座談會,扶持民企的政策措施密集出臺。如何進一步通過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增加企業獲得感?備受矚目的增值稅改革應如何落地操作?減稅帶來的財政收入減少問題該如何平衡?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接受了時代周報的專訪。
區分、統籌看待減稅的短期與中長期效果
時代周報:11月21日,國稅總局出臺26條政策為企業減負,應當如何通過稅收手段提振經濟發展?
楊志勇:過去幾年中,國內的稅收收入增長迅速,稅收征管加強是重要因素。以個人所得稅為例,金稅工程的推進、現代稅收制度的加快建立以及自然人稅收征管的加強,讓許多本來游離在個稅征管范圍之外的個人被納入其中。營改增試點之后,一些本來不需要發票抵稅的企業,需要供應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服務業本來不能提供可抵扣銷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服務,而今可以提供,供各類企業抵扣。這樣的增值稅抵扣鏈條,將過去相當數量的游離在稅收征管之外的企業納入了稅收征管體系。
另一方面,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減少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都會產生明顯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像新增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是實打實的減稅政策,但因為企業經營正處于低谷,應收賬款回收緩慢,即使有新增不動產的必要,也難以落實,這樣減稅的政策效果也就感受不到了。只有當企業經營狀況改善時,減稅政策效果才會顯現。因此,需要區分、統籌看待減稅的短期與中長期效果,形成合理的減稅政策體系。
時代周報:在過去幾輪的積極財政政策中,基建一直是主要著力點,但最近連續出臺一系列貨幣、財政政策為民企融資、減負。這是否意味著,減稅已經成為提振經濟新的著力點?
楊志勇:就我個人來說,非常同意把減稅作為新的著力點。
在過去,財政支出一直是提振經濟的一個重要方法,但財政支出對經濟的提振作用是邊際遞減的,從2008年、2015年到這一輪國家穩基建,已經反映出加大財政支出的效果越來越不明顯。另一方面,目前企業最需要的,是減輕稅費從而增強活力。企業有活力,實體經濟才能有發展的動力。
增值稅稅率簡并與下調應同步
時代周報:作為我國第一大主體稅種,目前增值稅在全部稅收中占比40%左右。下一步,增值稅改革的既定目標是簡并稅率檔次,由目前的16%、10%、6%三檔簡并為兩檔,并可能伴隨稅率的下調。在你看來,簡并稅率與下調稅率孰先孰后?
楊志勇:簡并稅率與下調稅率應當同步進行,這是增值稅改革最重要的兩條腿,缺一不可。
事實上,簡并增值稅稅率是既定任務,但至今未見明確目標。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增值稅如果三檔并兩檔,應當確定為基本稅率10%左右和低稅率5%左右。
至于下調稅率,從2018年5月1日開始,增值稅17%和11%的稅率已經各降1個百分點。為進一步突出減稅效果,我建議,年內可再次加大力度,將16%和10%的兩檔稅率一次性再下調2個百分點,而6%的稅率下調至5.5%。因為從社會反應來看,稅率一次性下調2個百分點的效果,優于分兩次、每次下調1個百分點。
時代周報:增值稅16%這一檔主要是制造業,在整個稅收收入中占比較大,1個百分點就將影響1800億—2000億元的稅收收入,要考慮財政承受能力;但如果三檔稅率都齊步下調、三檔稅率間的級距不變的話,又和未來簡并稅率的方向不一致,如何看待這樣的矛盾?
楊志勇:首先,增值稅三檔并兩檔是已經定下來的,是可以肯定的發展趨勢。我認為,增值稅簡并的最終稅率會在10%以及5%左右,因此16%一檔并入10%一檔的可能性相對較大。
增值稅的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漸進的改革。但在目前情況下,稅收改革最重要、最應優先解決的,就是宏觀稅負偏重、企業發展乏力、居民消費乏力的問題。應當明確,增值稅簡并下調的大方向是正確的。
適宜的減稅措施或會帶來更多財政稅收
時代周報:目前,許多企業都在翹首以盼減負政策的出臺,你如何看待減稅與降費這兩種減負政策?具體來說,減增值稅與降社保費,誰會更快落地?誰的見效更快?
楊志勇:對于企業來說,此輪政策的關鍵在于減負,減稅和降費都只是實現減負的手段,沒有孰優孰劣之分。但增值稅和消費稅稅率的下調,同時意味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同步下降。
綜合來說,只要有利于降低企業負擔,企業都是歡迎的。但對于社會保險費率的名義費率來說,需要在短時間內大幅度下降,否則在嚴征收的態勢下,企業負擔會明顯增加。
時代周報:作為三駕馬車之一,消費拉動內需的作用不可忽視。在此輪的稅收改革中,應當如何通過消費稅調整提振消費?
楊志勇:個人消費乏力,最直接的原因是收入限制。但消費品價格中所含的稅收太多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價格偏高。我國實行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所有商品普遍包含較重的增值稅,相當部分商品價格還包含消費稅。
要提振消費,首先需要下調消費稅。消費升級其實意味著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中高檔商品消費的增多,但范圍過寬稅率過高的消費稅,提高了這部分商品的消費門檻,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消費升級。
另一方面,消費乏力也跟居民收入有密切關系。我們剛剛經歷了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正,但這并不意味著個稅稅制已經足夠完善。事實上,在這次稅法修正中,社會一直對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45%的下調充滿了期待。1980年,工資薪金所得選擇45%的最高邊際稅率,是因為當時發達國家最高稅率一般為50%-75%。但1986年美國稅改之后,多數國家的稅率都下調了。這次美國稅改,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已經降為37%。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綜合所得稅率適當下調并不為過,理想的做法是與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致,這可以解決征管上的許多難題—如果考慮到各方因素,最高稅率下降至35%也是可以接受的。
時代周報:有專家擔心減稅會減少財政收入,據中金測算,若增值稅(16%檔)稅率減3個百分點,增值稅減稅或達1.3萬億元,2019年赤字率或達3.5%。赤字率3%的紅線究竟要不要破?
楊志勇:減稅肯定意味著國家稅收收入的讓渡,稅收收入一點不減的政策,難以稱得上真正的減稅政策。
所謂3%的赤字率紅線,其實是歐盟政治妥協的產物,我覺得沒有堅守的必要。在整個大規模減稅的背后,最需要保證的是財政運行的可持續性,如果財政運行的可持續性沒有受到影響,那么打破這個3%的紅線,沒有什么大不了的。
另外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政府的財政總收入是否可以降低?是不是一定要保持一個絕對的增幅?改革開放40年來,國家財政收入快速增長,特別是分稅制改革之后,財政收入占GDP之比上升,但這并不意味著財政總收入一定要始終保持高速增長。在必要時,應該通過減少稅收刺激經濟發展、增加經濟活力、改善人民生活。
樂觀地說,政府通過降低企業稅負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效率,降低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而刺激消費,會更好地促進經濟增長,而經濟增長的部分恰恰就是擴大了的稅基,而稅基的擴展又能夠帶來更多的稅收。這種情況下,降低稅率而減少的稅收,完全可以通過提振經濟增長而擴大的稅基予以補償。也就是說,適宜的減稅措施,很可能會帶來更多的稅收,而非財政總收入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