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禹程
為規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算、核查工作,2023年10月24日,生態環境部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制定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造林碳匯(CCER-14-001-V0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光熱發電(CCER-01-001-V0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海上風力發電(CCER-01-002-V0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紅樹林營造(CCER-14-002-V01)》,標志著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正式開啟擴容。
過往歷程
我國CCER體系于2012年啟動建設,2015年進入交易階段,2017年暫停簽發。暫停簽發后,存量CCER仍可在地方碳市場上交易,并用于全國碳市場履約抵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抵銷比例不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交易市場啟動,CCER簽發重啟也進入倒計時。目前,全國碳交易市場中僅有電力行業,每個履約期可通過全國碳市場消納的CCER理論需求量約2億噸,未來隨著其他行業被逐步納入,該需求量或將增長至3億噸,當前全國碳市場存量CCER存在明顯供小于求的現象。
2023年9月15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10月20日,生態環境部正式公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標志著CCER簽發重啟。
簡要解讀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申請登記項目應于2012年11月8日之后開工建設,申請登記的減排量應當產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在減排量產生的5年以內完成項目減排量登記。2020年9月22日是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的時間節點,政策端明確支持“雙碳”目標提出后產生的減排量,項目業主可以分期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每期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的產生時間應當在其申請登記之日前5年以內。
CCER簽發重啟后第一批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包含4類項目,分別為造林碳匯(含竹林)、紅樹林修復、并網海上風電和并網光熱發電。
造林碳匯
適用于喬木、竹子和灌木造林,不包括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綠化等
造林碳匯項目可通過增加森林面積和森林生態系統碳儲量實現二氧化碳清除,是減緩氣候變化的重要途徑。該方法學屬于林業和其他碳匯類型領域方法學。
造林是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是通過森林生態系統固碳增匯、減緩氣候變化的重要途徑。造林碳匯項目通過增加森林生物質、死有機質、土壤有機碳儲量,實現二氧化碳的清除。該方法學適用于喬木、竹子和灌木造林,包括防護林、特種用途林、用材林等造林,不包括經濟林造林、非林地上的通道綠化(如鄉村綠化、通道綠化、四旁植樹、公園綠化等)、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綠化。
使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造林碳匯(CCER-14-001-V01)》的造林碳匯項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項目土地在項目開始前至少3年為不符合森林定義的規劃造林地。第二,項目土地權屬清晰,具有不動產權屬證書、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或具有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準核發的土地證、林權證。第三,項目單個地塊土地連續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對于2019年(含)之前開始的項目,土地連續面積不小于667平方米。第四,項目土地不屬于濕地。第五,項目不移除原有散生喬木和竹子,原有灌木和胸徑小于2厘米的竹子的移除比例總計不超過項目邊界內地表面積的20%。第六,除項目開始時的整地和造林外,在計入期內不對土壤進行重復擾動。第七,除對病(蟲)原疫木進行必要的火燒外,項目不允許其它人為火燒活動。第八,項目不會引起項目邊界內農業活動(如種植、放牧等)的轉移,即不會發生溫室氣體泄漏。第九,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關于項目計入期,該方法學的要求為:項目計入期為可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的時間期限,從項目業主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的產生時間開始,最短時間不低于20年,最長不超過40年。項目計入期須在項目壽命期限范圍之內。項目壽命期限應在項目業主對項目邊界內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或項目邊界內林木的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有效期限之內。項目壽命期限的開始時間即項目邊界內首次實施整地、播種或植苗的項目開工日期。
額外性論證,該類型的項目分為兩類,分別為免予論證和一般論證。免予論證的項目要求如下:一是在年均降水量≤400毫米的地區開展的造林項目。年均降水量≤400毫米的地區可參考《國家林業局關于頒發〈“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的規定〉(試行)的通知》(林資發〔2004〕14號)。二是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的造林項目。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可參考《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國發〔2010〕46號)、《國務院關于同意新增部分縣(市、區、旗)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批復》(國函〔2016〕161 號)。三是屬于生態公益林的造林項目。
紅樹林營造
人工種植紅樹林連續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不得改變項目邊界內地塊的潮間帶屬性
紅樹林濕地是我國重要的海岸帶生態系統,具有防風消浪、促淤護岸、固碳儲碳和維持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營造紅樹林可通過增加紅樹林面積和生態系統碳儲量實現二氧化碳清除,是海岸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徑。《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紅樹林營造(CCER-14-002-V01)》屬于林業和其他碳匯類型領域方法學。
圖為紅樹林營造碳匯項目
紅樹林植被修復項目可以通過人工種植紅樹林植被,增加紅樹林生物質和土壤有機碳的碳儲量,實現二氧化碳的清除,是我國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和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的重要內容。
使用該方法學的紅樹林營造項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在生態環境適宜或生態環境修復后適宜紅樹林生長的無植被潮灘和退養的養殖塘,通過人工種植構建紅樹林植被的項目;二是項目邊界內的海域和土地權屬清晰,具有縣(含)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核發或出具的權屬證明文件;三是人工種植紅樹林連續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四是不得改變項目邊界內地塊的潮間帶屬性,即實施填土、堆高或平整后的潮灘灘面在平均大潮高潮時仍全部有海水覆蓋;五是項目不進行施肥;六是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紅樹林營造的方法學項目計入期要求同造林碳匯。
紅樹林營造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行為。紅樹林易受極端氣候事件和人為活動干擾,通常紅樹林植被種植和后期管護等活動成本高,不具備財務吸引力。符合該文件適用條件的項目,其額外性免予論證。
并網海上風電
適用于離岸30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
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具有顯著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和低碳示范效應,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創新性領域,對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積極作用。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以風能替代化石能源發電,避免了項目所在區域電網的其他并網發電廠(包括可能的新建發電廠)發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海上風力發電(CCER-01-002-V01)》屬于能源產業領域方法學。
圖為并網海上風電項目
該方法學適用于離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的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該方法學的項目計入期要求項目壽命期限的開始時間為項目并網發電日期。項目壽命期限的結束時間應在項目正式退役之前。項目計入期為可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的時間期限,從項目業主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的產生時間開始,最長不超過10年,且須在項目壽命期限范圍之內。
符合該方法學適用條件的項目,其額外性免予論證。主要是由于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受海洋環境復雜、關鍵設備依賴進口等因素影響,建設成本遠高于同等規模的陸上風力發電項目。并網海上風力發電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前沿領域,相關技術專業性、創新性強。海上風力發電場運行維護工作量遠高于同等規模陸上風力發電場,對技術人員和設備的數量、施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并網海上風力發電項目普遍存在技術障礙。
并網光熱發電
適用于獨立的并網光熱發電項目或“光熱+”一體化項目中的并網光熱發電部分
并網光熱發電項目兼具綠色發電、儲能和調峰電源等多重功能,能夠安全、高效、長時儲存能量并且穩定供能,可為電力系統提供長周期調峰能力和轉動慣量,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傳統化石能源的有效手段,對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積極作用。并網光熱發電項目將太陽能轉換為熱能以替代化石能源發電,避免了項目所在區域電網的其他并網發電廠(包括可能的新建發電廠)發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光熱發電(CCER-01-001-V01)》屬于能源產業領域方法學。
圖為并網光熱發電項目
該方法學適用于獨立的并網光熱發電項目,或者“光熱+”一體化項目(指光熱與風電、光伏等多能源組合的多能互補發電項目,包括“光熱+風電”“光熱+光伏”“光熱+風電+光伏”等組合形式)中的并網光熱發電部分,且并網光熱發電部分的上網電量應可單獨計量。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行業發展政策。
該方法學的項目計入期要求項目壽命期限的開始時間為項目并網發電日期。項目壽命期限的結束時間應在項目正式退役之前。項目計入期為可申請項目減排量登記的時間期限,從項目業主申請登記的項目減排量的產生時間開始,最長不超過10年,且須在項目壽命期限范圍之內。
符合該方法學適用條件的項目,其額外性免予論證。主要是由于為實現長時儲能和穩定供能,并網光熱發電項目能量轉換環節較多,投資建設成本及后期運維成本高。同時,由于并網光熱發電項目仍處于產業發展初期,存在因技術和投資風險帶來的投融資障礙。
鋼鐵企業應對辦法
鋼鐵行業未來將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同時為了應對CCER簽發重啟,鋼鐵企業需積極采取以下措施:
加強碳排放管理和監測。鋼鐵企業需要加強對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進行監測和管理,確保準確核算和報告產品的碳排放數據。這可通過建立碳排放監測與管理系統、追求極致能效等手段實現。
了解政策要求和市場動向。鋼鐵企業需要密切關注CCER的政策要求和市場動向,以便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并做出相應的策略調整。同時,企業可以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等加強溝通與合作,共同推動鋼鐵行業的綠色低碳發展。
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力度。鋼鐵企業需要開發綠色、低碳、高效的生產技術和產品,以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
建立合作伙伴關系。鋼鐵企業可以與科研機構、高校等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共同開展低碳技術和產品的研發、推廣和應用,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加強企業內部培訓。鋼鐵企業需要加強員工對碳排放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增強員工的環保意識、提高其技能水平,以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隨著CCER簽發重啟后方法學的不斷擴充,鋼鐵企業須提前開展碳資產開發與管理的規劃工作,為納入全國碳市場及應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做好充分準備。
(作者系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碳資產管理中心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