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改善全市(銅川市,下同)空氣質量,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根據《陜西省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調整優化四個結構、實施四個專項行動、強化十項保障措施,全市優良天數達到282天,PM2.5濃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二、調整優化四項結構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強化源頭管控。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建材、化工、石化、焦化、有色、鋼鐵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按照《關中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重點壓減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等行業企業產能。(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3.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創新監管方式,建立“散亂污”企業監管長效機制。落實排查整改責任,發現一戶,整治一戶,確保“散亂污”企業整治動態清零。堅決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深化工業污染治理。落實《陜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和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認真貫徹執行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重點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5.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參與)
6.推動產業集群升級改造。針對陶瓷、水泥、火電等特色企業集群,進一步梳理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布局,建設清潔化企業集群。開展應急績效B級及以下企業提升A級行動,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推進重點企業提升改造。鼓勵和支持C級重點涉氣企業調整能源結構和效率,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或者采取技術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減少排放。力爭2020年每個區縣至少實現1家企業提升至A級,增加B級企業數量,引領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參與)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7.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完成省上下達的年度任務,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參與)
8.深入推進散煤治理和清潔取暖。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整村推進散煤治理,扎實做好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工作。2020年采暖期前全市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9.加大火電企業治理改造。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實施中長距離供熱,充分釋放和提高華能銅川照金煤電有限公司供熱能力。推進美鑫燃煤機組實施供熱改造,熱電聯產機組供熱能力不斷釋放。依法加大化石能源熱源點和小火電關停力度,原則上熱電機組供熱覆蓋范圍內,已實現供熱能力替代的燃煤、燃氣等化石能源供熱鍋爐全部關停或轉為調峰備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10.確保集中供熱站清潔化運行。鞏固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清潔化改造成果,確保采暖季期間已改成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集中供熱站穩定運行,暫不具備清潔能源供暖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執行超低排放標準。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鍋爐綜合整治。嚴格執行《陜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鞏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成果,加大排放抽測力度,確保排放達標。繼續鞏固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拆改成效,在清潔能源保障的前提下,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對不具備拆改條件且長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鍋爐和已實施“煤改氣”改造但天然氣供應暫不穩定保留應急備用的燃煤鍋爐,在區(縣)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12.加強煤質監管。嚴防劣質燃煤散燒,組織開展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的潔凈煤符合標準。市場監管部門要以潔凈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組織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能源局等參與)
13.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培育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和果樹枝原料利用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95%。(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嚴格落實“以氣定改”政策,新增天然氣氣量優先用于居民生活用氣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點支持“增氣減煤”。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用戶。加快銅川市LNG應急調峰儲備站等儲氣設施建設步伐,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三)積極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15.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提升鐵路貨運比例。2020年全市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加300萬噸。加大貨運鐵路建設投入力度,加快推進宜君鑫瑞源鐵路專用線和華能銅川照金煤電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煤炭、建材等大宗貨物運輸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參與)
16.推進柴油車超標排放治理。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負責、全程監控模式,推進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對于具備深度治理條件的柴油車,鼓勵加裝或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安裝遠程排放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且穩定達標排放的柴油車,可在定期排放檢驗時免于上線檢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參與)
17.完成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任務。基本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淘汰任務。2020年底前,全市累計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5000輛,“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400輛。(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等參與)
18.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19.加快車輛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比例達到80%;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公交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等參與)
20.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放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參與)
21.開展油品質量檢查。依法取締“黑加油站點”,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22.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持續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加強對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要建立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嚴查工程機械超標排放和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23.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防治體系。施工工地要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繼續執行建筑工地揚塵管控“紅黃綠”牌管理制度。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與住建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渣土車完成密閉化改裝改造,達到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要求,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公安局參與)
24.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時清運。嚴格落實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25.嚴控露天焚燒。強化區縣、鎮辦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利用網格化制度,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綜合運用高清視頻監控和無人機巡查等手段,加強露天焚燒監管。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
26.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落實《陜西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以開山采石、粘土磚廠專項整治為抓手,以違法違規開采和責任主體滅失的礦山為重點,全面開展各類露天礦山專項整治,確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加強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7.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規模養殖場糞污貯存、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三、實施四個專項行動
(一)實施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28.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實施《陜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爐窯。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加快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進行替代。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工業園區要配套建設完善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基礎設施,不具備條件的,可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推進工業爐窯污染深度治理。積極開展水泥、陶瓷、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推進工業窯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參與)
(二)實施VOCs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31.系統推進VOCs污染整治。嚴格落實《陜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按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建立VOCs排污單位名錄庫,持續開展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醫藥制造等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全面加強含VOCs物料存儲、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露、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等參與)
32.加大源頭替代力度。大力推廣使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在技術成熟的家具、整車生產、機械設備制造、汽修、印刷等行業,推進企業全面實施源頭替代。(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
33.加大餐飲油煙整治力度。全面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落實餐飲攤點禁煤措施。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實現達標排放。(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三)實施道路揚塵污染整治專項行動。
34.加強重點道路貨運車輛整治。加強210國道銅川金鎖關至青崗嶺段貨車管理,發揮電子監控和治污降霾卡點作用,鞏固路域環境整治成效。依托金鎖關、周陵、高樓河、九里坡、照金5個治超站和李家溝、青崗嶺2個卸貨場,有效整治貨運車輛非法超載、不苫蓋、拋撒、車容不潔和尾氣超標冒黑煙等問題,依法查處貨運車輛違法污染行為。(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參與)
35.加強揚塵源頭污染管控。繼續實施水泥、石碴、白灰、物料堆場、儲煤場等工業企業源頭污染整治提升工程,規范建設高標準的車輛沖洗臺、視頻監控設施、號碼自動識別門禁系統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監測系統,完善生產、運輸環節的灑水噴淋、倉儲密閉等污染防治設施,建立運行管理臺賬。推進工業企業廠區至主干道路的生產道路硬化和灑水保潔抑塵工作,落實分片包抓責任制。加強城市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210國道沿線及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周邊等地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公安局等參與)
36.加強道路保潔灑水抑塵。推廣國省主次干路和城市道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進一步降低道路積塵負荷。對空氣質量影響較大的城市周邊道路、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等,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提高清掃頻次和保潔質量,常態化進行灑水噴霧作業,保持路面干凈。(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等參與)
(四)實施秋冬季攻堅專項行動。
37.著力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因子,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到行業、落實到企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督促企業細化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加強執法監管力度,圍繞冬防攻堅重點任務,傳導責任壓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等參與)
38.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深化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建立健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運用“一市一策”精準治霾,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和預報精準度。按照關中地區聯防聯控統一發布的預警信息,按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氣影響。完善氣象、生態環境等多部門會商聯動機制,開展大氣污染防治人工增雨聯合作業試驗。(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
39.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嚴格按照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分別不低于10%、20%、30%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堅持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的原則,細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等參與)
四、強化十項保障措施
40.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建立定期調度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職責分工,加強跟蹤督促,加大支持力度,指導各區縣落實任務目標,全面完成藍天保衛戰各項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41.完善經濟政策體系。嚴格落實《陜西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實施辦法》,并適時修訂《銅川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實施辦法》,調動各級政府及部門治理大氣污染的積極性。統籌爭取相關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散煤治理、鍋爐綜合治理、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領域。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市財政局牽頭,市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等參與)
42.健全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建設重點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耀州區、印臺區、宜君縣年內建成新增區(縣)級空氣自動監測站,發揮好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點作用。開展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工業園區參與)
43.強化科技基礎支撐。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持續推進“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制定“一區(縣)一策”治霾辦法,推動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研究成果的轉化應用。重點開展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應急管控措施評估和大氣污染擴散氣象條件技術研發和應用等。(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參與)
44.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堅持鐵腕治污,嚴格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排污、弄虛作假等行為,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持證排污管理,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緊盯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等參與)
45.深入開展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推進中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生態環境部大氣強化監督定點幫扶督辦問題整改。綜合運用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查“五步法”監管機制。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區縣或工作任務進度緩慢、推進不力的部門,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查,夯實各區縣及有關部門治污降霾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6.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評估。對考核評估不合格的區縣和有關部門,市政府公開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市級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單位,由生態環境部門公開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7.加強環境信息公開。要加大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定期公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區縣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48.強化宣傳引導。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引導作用,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廣泛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治理成效等。建立重污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49.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全面加強治污降霾網格化監管,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發揮環保志愿者作用,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力量監督。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倡導綠色出行,構建全民參與的大氣污染治理格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