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測18日起,氣溫升高,濕度增大,逆溫嚴重,擴散條件轉差,我市將出現中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2月18日12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2、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相關條款。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3、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9〕90號)和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減排清單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對納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單”的企業、項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嚴格做到“處罰、移交、行拘、問責、曝光”五個到位。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10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zwryd2019@163.com)。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