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定于11月15日8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根據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石家莊市自2019年11月15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預警期間,石家莊市將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130)的要求,加強對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監管,強化責任追究,特別是對應急響應期間的偷排超排行為處罰力度;加大秸稈禁燒督導檢查力度。
重污染天氣III級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III級應急響應措施,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②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已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件的除外)。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公眾防護措施:
重污染天氣期間,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綠色出行、綠色消費。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企業提醒
預警期間,涉污企業需嚴格按照“一廠一策”的減排措施執行。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桿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
另外,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石家莊市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中予以優先保障,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