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樊三彩)2023年12月29日,南鋼股份(SH600282)發布的《未來三年(2024-2026年度)股東回報規劃》(下稱《規劃》)顯示,未來3年,南鋼股份每一年度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現金紅利)應不低于該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30%,并且將分紅周期從年度變更為半年度,即配合半年報發布增加一次中期分紅。
據披露,南鋼股份可采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許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形式。進行現金分紅的基礎條件為,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按母公司報表口徑),現金流充裕,實施現金分紅不會影響公司持續經營;外部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時,未來若以現金為對價,采用要約方式、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視同公司現金分紅。
《規劃》稱,南鋼股份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債務償還能力、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和投資者回報等因素,區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即當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分別達到80%、60%、20%。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項規定處理。
南鋼股份稱,該規劃的制訂,旨在綜合分析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以及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等因素,充分考慮公司目前情況,建立積極回報投資者的機制。
據悉,該規劃尚待該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中國冶金報》(2024年01月10日 01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