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何惠平)“2021年,生態環境部將系統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編制實施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1月28日,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劉友賓介紹,“十三五”時期,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均圓滿超額完成,其中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率為87%(目標為84.5%);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平均濃度相比2015年下降28.8%(目標為18%);全國地表水優良水質斷面比例提高到83.4%(目標為70%);劣V類水體比例下降到0.6%(目標為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的下降幅度均超過既定目標,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探索積累了成功做法和寶貴經驗。
他指出,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保護與發展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交織,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污染防治攻堅戰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夠深、改善水平不夠高、工作成效不夠穩、涉及領域不夠寬、治理范圍不夠廣等問題。
劉友賓表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把握好“5個堅持”的總體思路,即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完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推動重點領域工作取得新突破。